王志广律师亲办案例
高度负责 用足法律 成功办理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
来源:王志广律师
发布时间:201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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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男,28岁。2016730日在天津市开发区驾车通过一无红绿灯路口时,不慎撞到骑电动车的林某(女,55岁),交通事故发生后刘某及时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勘查现场,认定刘某对此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据此,刘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案件在交警及公安刑侦阶段审理期间,死者家属提出索赔100万元,至少先交付30万元才同意出具谅解书的意见,由于刘某无力支付,遂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对刘某实施刑事拘留。

本律师接受嫌疑人家属委托后,首先对刘某的刑事拘留办理取保候审;通过积极努力,多方调查取证,最后基于刘某投案自首及其他法定酌定情节,结合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批捕中的相关规定,向检察机关直接申请对刘某取保候审,得到检察机关的批准。

刘某被取保后,本律师立即开始着手庭审准备及开庭中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准备工作。一方面多次向主审法官沟通情况,陈明刘某家庭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向公诉人沟通情况,同时请公诉人及法官协助作被害人的和解工作,最终,刘某向被害人家属赔偿7万元,其余部分另行起诉保险公司解决。在开庭的法庭调查及辩论中,本律师运用刑法理论对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的基本事实以及主观、客观方面多个法定酌定情节,作从轻辩护,提出对刘某适用缓刑的主张。最终法院判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处刘某八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刘某及家人对本律师办理结果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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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广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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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王志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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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20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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