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广律师亲办案例
成功案例
来源:王志广律师
发布时间:2014-09-14
浏览量:411

湖南吉首市一金属公司因购销合同关系欠天津某贸易公司预付货款150万元。王律师接受贸易公司委托去吉首法院起诉。起诉后因被告公司倒闭,无法送达案件被搁置。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都无能为力,只能等待。

但王律师没有被动等待,也没接受法院公告送达的建议。而是去工商局调取了该公司的全部档案仔细查阅,资料显示,法定代表人詹某以位于外县的一宗30亩土地作为该公司入股资产。经实地查看,该土地上坐落着另外一家矿产公司。工商局查询发现,詹某也是该矿产公司股东,正是以该土地入股。对此,王律师立即变更诉讼请求,追加詹某个人为被告,并申请查封冻结该土地。不久法院判决贸易公司胜诉,金属公司和詹某连带偿还预付货款150万元。

由于王律师积极主动,使得诉讼效率大大提高,而且还查出了土地,使得判决执行有了保障。

在执行中,由于金属公司没能力,詹某名下资产已转移,只有土地股份可供执行。由于矿产公司不配合,只能拍卖土地股权。此时双方都知道,如果矿产公司及其股东不买,局外人也不会买,那就只能贸易公司购买。而贸易公司买后就成为矿产公司股东。贸易公司远在外地,既无法参加经营,也无法了解经营状况,更拿不到钱,还要白搭土地供人家用。这正是贸易公司最不希望的结果。

此时,法院建议贸易公司如果不方便购买,就中止本案执行。面对这样的两难局面,很难有所作为。但王律师没有畏难退缩,没有接受法院中止执行的建议,而是本着负责任敢担当的态度,决定破釜沉舟。他找到执行法官,要求传矿产公司法人代表商谈。商谈中,王律师当场说穿了对方的想法和企图,并明确表示贸易公司购买该土地。随即又强调,如果你们隐瞒真实经营状况不分红,贸易公司就每半年起诉一次,以侵犯股东知情权为由查封矿产公司财务账和银行账户。如果你们不怕影响经营,我们就奉陪到底。对方一听傻了,没想到王律师已对他们的企图完全清楚,而且准备了强有力的应对措施。最终矿产公司其他股东买下该土地,全额给付了执行款项。

这个结果无疑是最完美最理想的,可以说达到极致。但如果没有王律师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是绝对达不到这种效果的,如果没有娴熟的业务素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敢于担当的精神,同样达不到这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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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志广
  • 执业律所:
    天津孚惠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20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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