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广律师亲办案例
高某故意伤害案--
来源:王志广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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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日,高某儿子在本村自家门口玩耍时与本

村陈某儿子发生冲突,后张某叫其父亲、哥哥闯入高某家对对某殴打,从院内打到街上,高某情急之下拿出菜刀将张某之父前额发际线处砍伤,鉴定为二级轻伤;而陈某则用板砖将高某打成颌骨骨折,颧骨骨折及三颗牙齿松动,鉴定为两处二级轻伤。

本律师在公安侦查阶段接受高某聘请。根据多人互殴现场混乱的情况,结合刘某提供的现场视频以及案卷全部资料,认真仔细的审查核实双方陈述及其他各个证据材料,力争最大限度还原现场原貌,最终发现陈某伤情有重大疑点。

法医鉴定报告显示陈某之父前额纵向伤口长十厘米,但现场视频显示刀刃与额头接触面很短,发际线以下的伤口明显不足十厘米,只有超过发际线才可能会达到十厘米;而鉴定报告中的伤口照片显示,陈某之父并未因治疗和鉴定剪去前额头发,而且其前额发际线处呈明显的上下圆弧状,直线的刀刃不可能在圆弧面上圆这么长的伤口;本律师对明显的不合情理之处没有轻易放过这一疑点,更没有盲目轻信法医鉴定;而是忠实于法律和事实真相,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多次仔细询问高某砍伤陈某之父时双方的具体位置、角度、姿势等细节;又了解到陈某家的饲料加工厂与办案派出所相邻彼此很熟悉,这就进一步加大了对法医鉴定结论的怀疑,极有可能伤口根本没有十厘米而被人为造假达到轻伤。

本律师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向主审检察官提出了《对张某之父重新鉴定申请》。接下来的情况完全验证了本律师的判断。申请后尚未启动重新鉴定,陈某就亟不可待主动撤回对刘某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主张,还托人并自己主动到刘某家赔礼道歉,主动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额外给予经济补偿;鉴于双方同村相邻不宜结怨太深,我方也未再深究法医鉴定背后的猫腻,至此该案双方和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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